檢方痛斥「橫行鄉里視法治於無物」!  雲林麥寮鄉代會主席韓青山涉數罪遭起訴求刑20年

Aug 25, 2026 -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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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痛斥「橫行鄉里視法治於無物」!  雲林麥寮鄉代會主席韓青山涉數罪遭起訴求刑20年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警方及國稅局等單位偵辦雲林縣麥寮鄉代表會主席韓青山涉及向土尾業者強索保護費、恐嚇土尾司機、恐嚇及非法持有彈藥等罪偵查終結,依組織犯罪條例等罪起訴韓青山等27人,雲林地檢署並指韓青山「身為民意代表,不思以身作則、守護地方、監督環境破壞,竟組成暴力集團橫行鄉里,更看準廢土業者不敢報案之心態,公然強索保護費,視法治於無物,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及法治精神」, 求處有期徒刑20年。

 

雲林麥寮鄉代會主席韓青山涉組織犯罪條例等案件遭檢方起求刑20年。翻攝韓青山臉書 

 

雲林地檢署指出,韓青山(58歲)與另26名被告涉及案件包括,自民國111年間起,以其位於麥寮鄉之服務處為據點,招募張姓、黃姓男子擔任幹部,並邀集邱姓等多名成員,組成具有持續性、牟利性之結構性暴力犯罪集團,以整合麥寮、橋頭地區土尾業者為由,要求土尾業者在麥寮、橋頭等地填土,必須事先將回填地點、收料時間告知邱男,否則無法施工,再指派何姓男子等成員前往照水(把風),由黃姓被告碩每週向土尾業者收取每日新臺幣3000元至6000元不等之「照水費」(把風費)或「洗路費」作為保護費,若業者拒絕繳納,組織成員即以圍場、攔車等施強暴脅迫或抽走怪手鑰匙等強制手段阻礙施工,致使土尾業者心生畏懼,於112年4月至8月期間,陸續交付財物,被害業者多達8家,總計不法所得達112萬7000元。

 

該集團成員張姓男子112年3月30日凌晨與土尾業者即林姓司機發生行車糾紛,張男竟糾集十餘人聚集在雲林縣臺西鄉某處,持磚塊砸毀林姓司機之曳引車,致生公眾往來危險。韓青山更恫嚇麥寮、橋頭地區之土尾業者,若林姓司機不出面道歉,與其合作之土尾業者砂石車均不得進入麥寮、橋頭地區作業,林姓司機被迫於同年4月間某日至服務處道歉時,仍遭組織成員暴力毆打成傷。韓青山另因不滿其關注之某國中棒球選手遭高雄市某高職棒球教練挖角,竟致電表達不滿,並恐嚇該教練:「我看一次打一次」,使該教練心生畏懼。另警方於113年7月16日,持搜索票在該集團成員張姓男子位於虎尾鎮住處扣得具殺傷力之制式子彈60顆。

 

檢方並指韓青山係址設雲林縣麥寮鄉之某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陳姓被告及王姓被告分別係該公司之財務長及會計,於107年、111年至113年7月為警查獲時止,陸續取得科技公司、工程行等8家營業人共137張不實發票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方式使韓青山任負責人之公司所申報107年8至12月、111年2月至113年6月之營業稅得以逃漏共732萬3520元,逃漏107、111、112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合計達2656萬6,2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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