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應復職仍遭拒 中油再敗訴賠108萬元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圖/維基百科)台灣中油公司黎姓課長因涉圖利案遭停職,雖然獲交保後申請復職,卻遭公司拒絕。雙方歷經多次訴訟,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中油拒絕讓黎男復職缺乏法律依據,判決應補發其17個月薪資差額共108萬8595元,全案已定讞。判決指出,黎男原任職於中油大林煉油廠擔任工程師,並於民國110年7月升任課長,負責採購業務。之後因涉嫌圖利遭檢方起訴並裁定羈押,中油隨即依規定將其停職,期間僅發給三分之一薪資,每月約3萬2000元。刑事案件部分,一、二審均依圖利罪判處6年有期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後,近期已遭撤銷發回更審,目前尚未確定。黎男於111年11月停止羈押後向中油申請復職,但公司並未同意。黎男因此提起訴訟,法院判決中油應准予復職,並認定自111年12月起視同已依法復職。不過,中油仍未安排其返回工作崗位。買賣房屋第一品牌 找房趣House91由於未能恢復職務,黎男主張中油應給付全額薪資,因此提起訴訟,請求補發112年9月至114年1月共17個月的薪資差額108萬8595元,並請求給付兩年的特休未休假工資19萬2120元。中油於審理時主張,黎男涉犯圖利罪,一、二審均判決有罪,雖案件尚未定讞,公司依相關規定予以停職並拒絕復職,並無違法。此外,黎男在爭議期間並未實際提供勞務,因此公司無須給付特休未休假工資。橋頭地方法院一審採信中油主張,判決黎男敗訴。不過,案件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改判認為,法院先前既已判定中油應准許黎男復職,該判決即具有法律拘束力,中油不得再拒絕其出勤,因此應補發每月9萬6000元薪資,共17個月差額108萬8595元。至於特休未休假工資部分,因黎男未實際到工,法院認定無給付依據,駁回相關請求。全案已告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圖/維基百科)
台灣中油公司黎姓課長因涉圖利案遭停職,雖然獲交保後申請復職,卻遭公司拒絕。雙方歷經多次訴訟,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中油拒絕讓黎男復職缺乏法律依據,判決應補發其17個月薪資差額共108萬8595元,全案已定讞。
判決指出,黎男原任職於中油大林煉油廠擔任工程師,並於民國110年7月升任課長,負責採購業務。之後因涉嫌圖利遭檢方起訴並裁定羈押,中油隨即依規定將其停職,期間僅發給三分之一薪資,每月約3萬2000元。刑事案件部分,一、二審均依圖利罪判處6年有期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後,近期已遭撤銷發回更審,目前尚未確定。
黎男於111年11月停止羈押後向中油申請復職,但公司並未同意。黎男因此提起訴訟,法院判決中油應准予復職,並認定自111年12月起視同已依法復職。不過,中油仍未安排其返回工作崗位。
由於未能恢復職務,黎男主張中油應給付全額薪資,因此提起訴訟,請求補發112年9月至114年1月共17個月的薪資差額108萬8595元,並請求給付兩年的特休未休假工資19萬2120元。
中油於審理時主張,黎男涉犯圖利罪,一、二審均判決有罪,雖案件尚未定讞,公司依相關規定予以停職並拒絕復職,並無違法。此外,黎男在爭議期間並未實際提供勞務,因此公司無須給付特休未休假工資。
橋頭地方法院一審採信中油主張,判決黎男敗訴。不過,案件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改判認為,法院先前既已判定中油應准許黎男復職,該判決即具有法律拘束力,中油不得再拒絕其出勤,因此應補發每月9萬6000元薪資,共17個月差額108萬8595元。至於特休未休假工資部分,因黎男未實際到工,法院認定無給付依據,駁回相關請求。全案已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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