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加重毒駕罰則 首次拒檢罰27萬、再犯加1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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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毒駕問題,立法院昨(13)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全面提高毒駕罰則,只要首次毒駕,重罰汽車駕駛15萬、機車騎士12萬,並且吊銷駕照,相較行政院版本多3萬。如果拒絕檢測,首次罰27萬元、第2次45萬元,接下來每次都較前一次多18萬,採累加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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