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三讀 死前2年所贈與須按比例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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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今(21)日三讀通過修正被稱為「大老婆條款」的《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明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應依照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率計算遺產稅,並由受贈人負擔繳稅。律師表示,修法不會出現因為有繼承人先獲得贈與財產又拋棄繼承,導致併入遺產總額課稅只落在其他繼承人肩上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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