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業者招待上酒店! 高雄市動保處前處長涉貪瀆遭起訴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高雄報導】現任高雄市政府參議的高雄市動物保護處前處長葉坤松,涉嫌於任職期間違反保密義務及濫用權限指定展演許可審查委員,並接受業者招待多次前往有女陪侍之酒店消費,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及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職務上收受不正利益、第6條對主管事務圖利等罪嫌起訴。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前處長葉坤松涉違反保密義務及濫用權限圖利業者,並接受業者招待上酒店,遭高雄地檢署起訴。翻攝畫面
高雄地檢署指出,本案經主任檢察官謝長夏、檢察官林恒翠共同指揮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執行2波搜索,傳訊相關被告與證人並勾稽事證後,查悉某公司負責動物展演園區之申請展演等事宜的蘇姓股東,為順利取得展演證,於113年8月聯繫葉坤松獲取洩漏審查委員名單後,請求指定某科技大學獸醫學系吳姓教授擔任審查委員,葉坤松竟不顧利益迴避及確保公正性濫用裁量權而應允,動保處動物保護組吳姓技士則配合簽請吳姓教授等人擔任審查委員。吳姓教授知悉受指定擔任審查委員後,即與蘇姓股東約定以9萬元對價代為撰擬營運計畫書,吳姓教授再於審查過程建議核發展演證,使蘇姓股東公司獲得211萬4630元門票收入。
蘇姓股東為答謝葉坤松,且為建立長期供養關係,多次邀約葉坤松參與私人餐敘及招待前往有女陪侍之酒店消費。另動保組林姓組長受指示稽查蘇姓股東經營之動物展演營業場所,竟於113年12月13日事先致電蘇姓股東洩漏稽查內容,使蘇姓股東得於稽查前及時改善以免受罰。而動保組陳姓、陳姓、莊姓、黃姓、余姓技士均為特寵業管理之主要承辦人,明知業者未據實提出申請特寵證時應檢付之證明文件,仍不實註記業者應備相關文件而呈核,足生損害於動保處審核特寵證之正確性。
案經偵結,認被告葉坤松涉犯刑法第132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及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職務上收受不正利益、第6條對主管事務圖利等罪嫌,吳姓教授涉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蘇姓股東涉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對主管事務圖利及第11條關於職務行為交付不正利益罪嫌,吳姓技士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嫌,陳姓技士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3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均依法提起公訴。林姓組長涉犯刑法第132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陳姓、莊姓、黃姓、余姓技士均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3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惟前述5人犯後態度良好且情節較輕,檢察官均諭知為緩起訴之處分。而高雄市政府於本案亦全力協助、配合自清,並對於涉案有據人員主動行政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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