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涉國安法遭判10年 陸委會表達譴責與憂心
香港高等法院今(5)日宣判,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觸犯《國安法》判刑10年。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黃之鋒是「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其中禍首;對此,總統府與陸委會都表達強烈譴責與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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