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顧發布聲明澄清技術爭議 將依法捍衛公司商譽與股東權益
波新聞─李守倫/台北
三顧公司發布聲明,針對某媒體近日所刊載涉及技術來源及對中國企業商務洽談的報導進行澄清與駁斥。三顧指出,該媒體以「山寨日本技術」、「技術盜賣中國」及「中日兩頭騙」等標題所提出之指控全屬不實內容,相關指控經過臺北地檢署調查早已做成不起訴處分。但該媒體仍一意孤行,嚴重誤導社會大眾,已損害公司商譽及股東權益。
三顧聲明強調,由於該媒體之不實報導已足以影響投資人判斷及股價,目前已完成相關報導、轉載紀錄、公開言論及報導前後市場交易資訊之保全。若後續查明有人意圖利用不實資訊影響股價、操縱市場或從事內線交易等證券犯罪,三顧將依《證券交易法》第 155 條及第 171 條等規定,向金管會、櫃買中心及檢調機關提出告發與檢舉,絕不寬貸,以維護公司商譽與股東權益。
三顧公司強調,鏡周刊的相關指控早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完整調查,並以 114年度偵字第13644號作成不起訴處分,司法機關並已查明以下客觀事實:「異體軟骨技術係自行研發」「絕無技術外流或交付」、「告發人身分與動機令人質疑」。目前聲明已經同步放在公司官網,開放供投資人及社會大眾閱覽,並接受社會大眾公評。
三顧公司在聲明中指出,鏡週刊報導前未向公司進行具體查證與詢問,未給予合理說明及回應機會,且選擇性忽略司法不起訴處分書,有配合特定刑事被告進行訴訟宣傳之嫌。公司呼籲媒體落實查證,完整呈現司法文件及當事人說法,以維護投資人知情權。
依據三顧聲明所引述的不起訴處分內容,日本CellSeed公司授權三顧的技術為自體軟骨細胞層片及食道細胞層片,並不包括此次報導涉及的異體軟骨細胞層片。三顧強調,異體軟骨技術係自行研發,並非自CellSeed取得、仿冒或逆向工程而來,絕無報導所稱「山寨」情事。
至於與上海清柯公司的往來,三顧說明,雙方僅就異體軟骨產品未來市場及技術開發進行初步商務討論,所簽保密協議只記載投資及商務合作洽談意向,未約定任何核心技術的授權、移轉或交付。且公司已於2022年8月11日向董事會報告,並明確表示,後續如欲簽署技術授權或移轉協議,須先經董事會決議。本案最終未簽署技術授權、技術移轉、產品銷售或投資交易契約,亦未發生技術交付、技術外流或公司損害。
三顧表示,本案告發人為前董事長楊智惠,其於相關洽談期間仍任董事長,亦在相關討論群組內。公司質疑其告發動機,認為其明知洽談已向董事會報告,卻將之扭曲為「國安危機」與「炒作股票」;依公司聲明,相關指控已被檢察官認定「即屬無據」及「顯屬臆測」。公司認為,報導應完整呈現商務洽談背景、董事會程序及檢方調查結果,避免造成外界誤解。
聲明中也針對另一案營業秘密爭議進行說明。三顧表示,依臺北地檢署112年度偵字第24800號、第45408號等起訴書,楊智惠等人涉嫌非法登入、下載、重製、持有及洩漏三顧與樂迦集團的大量重大營業秘密、雲端資料與電子郵件,檢方已於2025年2月19日提起公訴。
目前該案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三顧表示,楊智惠等人目前為該營業秘密案件之刑事被告,三顧與樂迦公司則為告訴人及被害公司。相關被告是否有罪,仍待法院審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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