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鬼父長期性侵國一女兒「打到眼流血」 拿獵槍恐嚇妻子「說出去一起死」!法院判刑12年

Aug 09, 2026 -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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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鬼父長期性侵國一女兒「打到眼流血」 拿獵槍恐嚇妻子「說出去一起死」!法院判刑12年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屏東一名男子自親生女兒國中一年級起,長期對其性侵,時間長達數年。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犯下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等共3罪,判有期徒刑12年。

AI示意圖

屏東一名父親,在2020年時性侵當時就讀國中一年級的女兒,之後又分別於2023年4月2025年3月時性侵未成年的女兒。女兒於2025年3月趁隙逃離家中,前往親戚家求助並撥打電話給母親哭訴受害經過,全案因而曝光。

少女表示從國中1年級開始就被父親性侵,頻率為每週約7、8次,平常會被父親打,談戀愛被抓到或者他喝完酒,就會用拳頭打她的臉,打到眼睛流血,拿菜刀威脅,拉頭髮去撞牆。

父親坦承,女兒不聽話的時候就會打,用手打她的臉跟身體,談戀愛被抓到有打她,一個禮拜大約跟女兒發生3次性行為,宿醉就會想要跟女兒發生性行為。

母親則說,曾經被丈夫恐嚇,如果敢把他性侵女兒的事情說出去,就要讓她死,而且他家裡有槍,擔心丈夫會對家人不利,「被告會用獵槍恐嚇我,在被告與女兒在床上的事情被我發現後,被告跟我說如果我將他跟女兒之事說出去,他會拿獵槍對我不利,如果我講出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要死一起死」。

法院審酌被告與女兒為至親之父女關係,竟未善盡呵護教育,長期實施肢體暴力,並自女兒年僅11歲或12歲起陸續為本案3次犯行,經與女兒及妻子達成和解,女兒於審理中請求從輕量刑、妻子表示對量刑無意見等,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2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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