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機車騎士超速飆105公里「出腳遮車牌」 警調監視器揪出重罰
重點整理
- 苗栗機車騎士在速限60公里路段,以時速105公里嚴重超速。
- 騎士行經測速照相桿時,刻意用腳遮蔽車牌企圖躲避取締。
- 警方擴大調閱監視器交叉比對特徵,成功鎖定違規車牌。
- 違規者將面臨最高3萬6千元罰鍰,並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近日在進行測速照相資料審核時,發現一起離譜的交通違規事件。一名機車騎士於深夜時段,行經苗栗縣竹南鎮公義路1557號前路段,不僅無視該處60公里的速限,以高達105公里的時速狂飆,在經過固定式測速照相桿時,更刻意伸出腳遮擋機車號牌,企圖藉此規避警方開罰。
面對騎士的違規行徑,警方並未讓其逍遙法外。員警透過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針對騎士與車輛的各項特徵進行詳細的交叉比對,最終成功鎖定該輛機車的真實車牌號碼,讓這名企圖逃避查緝的騎士無所遁形。
警方指出,該名騎士的行為已構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的「嚴重超速」。依法規定,該名駕駛人除了將面臨新台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的罰鍰,還必須面臨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的重罰,為其貪快與心存僥倖付出慘痛代價。
事件背景
苗栗縣竹南鎮公義路段因道路筆直且車流量大,常有駕駛人貪快而違規超速,被警方列為高風險路段。為維護用路安全,警方於該處設立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根據警方統計顯示,該路段迄今已舉發高達4,490件超速違規案件。
為何重要
苗栗縣警局長李忠萍強調,行車速度過快往往是造成重大死傷交通事故的主因。此事件凸顯出部分駕駛人心存僥倖,試圖以違法手段逃避執法,但警方仍能透過科技設備與細心查證將其繩之以法。駕駛人唯有遵守速限與交通規則,保持良好駕駛道德,才能真正確保自身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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