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回填廢棄物挨罰300萬 男子怕遭管收急繳清罰鍰
波新聞─陳瑩/高雄
高雄黃姓男子因在大樹區土地違法回填鋼筋、塑膠等土木及建築混合廢棄物,遭環保局裁罰300萬元,逾期未繳後移送行政執行。高雄分署查出其疑似透過移轉財產規避執行,在面臨管收壓力後,終於繳清全部欠款,分署於收案不到3個月內成功追回罰鍰。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去年(114年)稽查發現,黃男在位於大樹區的自有土地上堆置大量土木及建築混合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依法裁處300萬元罰鍰。然而黃男逾期未繳,案件今年(115年)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辦理強制執行。
高雄分署受理後立即啟動執行程序,除扣押黃男銀行存款並查封違規土地外,承辦執行官進一步調閱不動產資料,發現黃男原持有的其他房屋及土地早已移轉,不動產已不在其名下;此外,其經營的獨資行號也於去年底轉讓給親友。
經查,黃男在收到環保局行政處分書後不久,便於同年底及隔年年初分兩次將房地移轉給親屬,且每次金額控制於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範圍內,疑似藉此規避財產執行。
高雄分署表示,經確認黃男已有符合管收要件的情形後,執行官通知其到場說明。黃男因擔心遭法院裁定管收、影響人身自由,在執行官訊問後,最終開立支票將剩餘欠款全數繳清,300萬元罰鍰順利追回。
高雄分署呼籲,山林、農地並非非法棄置廢棄物場所,違法行為不僅造成環境污染,也可能導致土地價值受損,民眾切勿因一時便利而付出更大代價。
分署也提醒,案件一旦移送行政執行,義務人應依法履行繳納義務,切勿隱匿、移轉或處分財產,若查明有履行能力卻故意拒不清償,執行機關將依法向法院聲請管收,以確保公權力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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