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7月1日正式上路 企業最高恐罰450萬元!職場霸凌定義、申訴流程一次看懂
鋒爆新聞 (文/ 記者 郭紋雅)
(圖/ 鋒爆新聞 AI圖片)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正式實施 企業防治責任全面升級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已於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象徵臺灣職場霸凌防治制度邁入新的法制階段。新制針對霸凌認定標準、企業預防責任、申訴調查程序及教育訓練等建立完整規範,希望降低職場衝突、保障勞工人格尊嚴與身心健康,同時提升企業治理品質。
相較於過去多仰賴企業內部管理,新制要求雇主主動建立制度,一旦知悉疑似霸凌事件,即須立即採取處置,不得消極等待正式申訴,而是必須第一時間啟動保護及調查機制,展現由事後補救走向事前預防的制度思維。
什麼是職場霸凌?新制明確定義五大判斷重點
依據《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職場霸凌是指勞工於執行職務期間,在工作場所或與工作相關的情境中,遭事業單位內部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持續或反覆施以冒犯、侮辱、威脅、冷落、孤立等超越合理業務範圍的不當言行,進而造成勞工身心健康受損或人格尊嚴受到侵害。
新制同時強調,判斷是否構成職場霸凌,不能僅以事件發生次數作為唯一標準,而應綜合工作場域、雙方是否具有權勢或管理關係、行為是否超越合理業務管理範圍、是否具有持續性,以及是否造成心理壓力、工作環境惡化或名譽受損等因素進行整體認定。即使並非長期重複發生,只要單一事件情節重大,同樣可能成立職場霸凌。

(圖/ 鋒爆新聞 AI圖片)
哪些行為可能構成霸凌?公開羞辱、排擠都可能違法
在實務上,職場霸凌並不限於肢體衝突,更常見的是長期累積的不當管理或人際互動。例如主管或同事當眾羞辱、辱罵、貶低人格,散布流言或揭露個人隱私,刻意孤立員工、不讓參與重要會議或工作活動,持續否定工作成果、反覆刁難,甚至刻意交付明顯超出能力範圍或不合理的工作目標,都可能成為霸凌行為的認定因素。
不過,新制也指出,是否構成職場霸凌,仍須回到個案情境,由調查程序依據工作內容、管理需求及實際影響綜合判斷,而非單憑單一行為即逕行認定。
員工越多責任越重 企業須建立完整防治制度
此次新制依企業規模訂定不同層級的法定義務。員工達1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即須設置申訴管道,包括電子郵件、電話專線或通訊軟體等,讓員工能以多元方式反映問題。
當企業員工達30人以上時,則必須建立完整的職場霸凌防治措施,包含訂定申訴及懲處規範、成立申訴處理單位,並對主管及相關人員實施教育訓練。若企業規模達100人以上,更需依法成立調查小組,必要時設置申復審議小組,並依規定聘請一定比例外部專業人士參與案件調查,以提升調查程序的客觀性與公信力。
此外,不論企業規模大小,只要知悉疑似霸凌事件,都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包括調整工作安排、保護當事人、提供心理或法律協助,並同步啟動調查程序,不得延誤處理。
新增完整申訴程序 最高負責人涉案可直接向政府申訴
為保障勞工權益,新制建立完整的申訴與調查制度。勞工可透過口頭、書面或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訴,雇主除應製作完整紀錄外,也必須妥善保護申訴人及相關協助人的個人隱私。
企業收到申訴後,須於十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後續調查應秉持客觀、公平、公正原則辦理,調查人員若涉及利益衝突,也必須依法迴避。若案件涉及協調程序,當事人可自行選擇是否接受;若協調未成立,則應繼續完成正式調查。調查完成後,雇主須依調查結果採取適當懲戒措施,並以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值得注意的是,若涉嫌霸凌者為企業最高負責人,勞工可直接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不必先經公司內部程序。
申訴期限最長三年 離職後仍保有權利
新制度也進一步保障受害勞工的申訴權利。依規定,霸凌行為結束後三年內均可提出申訴;若勞工已離職,仍可於離職一年內依法提出申訴,不因離開公司而喪失救濟機會。
此外,準則明文禁止企業因申訴案件未成立而對申訴人進行任何形式的報復或不利益處分,除非經調查證明申訴內容屬惡意捏造,否則企業不得藉此懲處申訴人。

(圖/ 鋒爆新聞 AI圖片)
最高可罰450萬元 企業不能等申訴才處理
除了建立制度之外,新制也提高企業違法成本。若未依法建立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或申訴管道,可依法裁處新臺幣3萬元至75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最高可加重至112.5萬元。
若企業違反防治義務,導致勞工發生職業病或工作相關疾病,則可處5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最高加重處450萬元。至於企業最高負責人若經認定涉及職場霸凌,也可依法裁罰1萬元至100萬元。
新制也強調,企業一旦知悉疑似霸凌事件,不論資訊來自正式申訴、主管口頭通報、電子郵件或匿名檢舉,都應立即啟動處理程序,同時依規定完成案件受理及結案兩階段通報,避免因延誤處理而承擔更高法律責任。
未來觀察:職場治理從事後處理走向制度預防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正式施行,代表臺灣職場治理逐步由事後救濟轉向制度化預防。未來企業除了建立完整申訴制度,更需要透過主管教育訓練、內部管理制度及組織文化改善,降低霸凌事件發生風險,讓防治工作真正落實於日常管理。
對勞工而言,新制提供更明確的法律保障與申訴管道,也讓企業在管理過程中必須兼顧效率與尊重,建立公平、安全且健康的工作環境。隨著制度正式上路,企業是否能有效落實防治機制,以及如何透過教育與管理改善職場文化,將成為未來臺灣勞動治理的重要觀察指標。
FAQ|《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新制重點
Q1:什麼是職場霸凌?
A:職場霸凌是指利用職務或權勢,持續或重大不當行為,造成勞工身心健康或人格尊嚴受侵害。
Q2:單一次事件也可能構成職場霸凌嗎?
A:可以。若情節重大,即使只發生一次,也可能依法認定為職場霸凌。
Q3:遠距工作也適用職場霸凌新制嗎?
A:適用。遠距辦公、視訊會議及通訊軟體互動皆納入規範。
Q4:哪些行為可能被認定為職場霸凌?
A:公開羞辱、長期排擠、散布謠言、持續刁難或指派不合理工作,都可能構成職場霸凌。
Q5:企業幾人以上需要設置申訴管道?
A:員工10人以上的企業,就必須依法設置職場霸凌申訴管道。
Q6:30人以上企業有哪些義務?
A:須建立防治措施、申訴制度、懲處規範,並辦理教育訓練。
Q7:100人以上企業還要做哪些措施?
A:應成立調查小組,必要時設置申復審議小組,並依法聘請外部專業人士參與。
Q8:職場霸凌可以怎麼申訴?
A:可透過口頭、書面或電子郵件提出申訴,企業須依法受理並啟動調查。
Q9:職場霸凌多久內可以提出申訴?
A:霸凌行為結束後3年內可申訴,離職後1年內仍可依法提出。
Q10:老闆涉嫌職場霸凌怎麼辦?
A:若最高負責人涉案,可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不必先向公司提出。
Q11:企業未依法建立制度會被罰嗎?
A:會。未建立防治制度或申訴機制,依法可處罰鍰。
Q12:職場霸凌最高可罰多少?
A:企業違反防治義務,最高可處新臺幣450萬元罰鍰。
鋒爆新聞
(文/ 記者 郭紋雅)
What's Your Reaction?
Like
0
Dislike
0
Love
0
Funny
0
Wow
0
Sad
0
Angry
0

Comments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