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慘了!無照毒駕拒檢逃逸撞警車 竹南男子遭送辦罰鍰最高18萬7200元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苗栗報導】苗栗縣竹南分局員警昨(25)日晚間攔查1輛規自小客車,該車拒檢逃逸且在警方追捕過程中不斷違規,後來衝撞圍捕警車停下被逮。警方查出駕駛黃姓男子沒有駕照還毒駕,除了移送法辦,並針對他涉及的違規開罰,罰鍰最高可達18萬7200元。
竹南無照毒駕男拒檢逃逸,衝撞警車後遭逮捕。翻攝畫面
昨晚警方巡邏經過竹南鎮佳北二街,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行經路口時未依規定減速慢行,且未使用方向燈,員警遂示意駕駛停車接受盤查,惟駕駛見警鳴器後不僅未停車加速逃逸。警方一路尾隨跟車至山佳里國道3號交流道下方時,該車仍未停車,並衝撞警方攔截圍捕巡邏車。

警車被撞受損。翻攝畫面
警方隨即將車輛及駕駛控制,經查駕駛為47歲黃姓男子,黃男面對警方盤查時神色慌張,並自稱因未領有駕駛執照,擔心遭警方查獲才會駕車逃逸。現場經黃男配合警方實施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後續將採集檢體送驗,以確認是否涉及毒品施用。全案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持續釐清相關案情。

無照毒駕拒檢逃逸自小客車轉彎撞警車。翻攝畫面
警方查出黃男除未領有駕照,並針對其違規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立交通罰單如下:第42條 不依規定使用燈光1200~3600元,第45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600~1800元,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900~1800元,第21條第1項第1款未領有駕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汽車36000~60000元,第35條第1項第2款 吸食毒品等管制藥品後駕駛汽車30000~120000元,總計罰單金額6萬8700~18萬7200元。

警方追捕無照毒駕拒檢逃逸自小客車。翻攝畫面
竹南分局提醒,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無照駕駛或於駕車前施用毒品,以免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若遇警方攔查,應立即依指示停車接受檢查,切勿因心存僥倖而加速逃逸,不僅可能衍生更多法律責任,也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交通事故。

男子無照毒駕拒檢又撞警車落網,移送法辦且可能被處最高18萬7200元的罰鍰。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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