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天坑案一審判無罪  楊文科:司法還原事實,縣府決策以公共安全為最高原則

Jul 13, 2026 -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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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天坑案一審判無罪        楊文科:司法還原事實,縣府決策以公共安全為最高原則

波新聞─林冬生/新竹

新竹縣長楊文科今(13)日針對竹北天坑案一審判決結果,在臉書發文表示,法院認定他無罪,司法終於還原事實,還給他與新竹縣政府團隊公道。他強調,自己沒有喜悅,只有欣慰,並指出判決結果證明清白,也證明縣府在事件處理過程中始終以公共安全為最高原則,依法行政,未曾圖利任何人。

楊文科表示,天坑事件發生後,他與縣府團隊第一時間便主動將案件移送檢調調查,希望釐清事件真相。他說,過去這段期間承受不少質疑與攻擊,甚至被貼上「圖利」、「護航建商」等標籤,但始終相信能夠說話的不是外界評論,而是證據與事實。

針對外界關切的建案復工與安全把關,楊文科指出,縣府要求建商必須通過四項嚴格條件,才有復工可能。首先,建物結構安全須由「台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完成第三方專業鑑定,確認地下室鋼小梁挫屈事故原因,並證明建物結構已無安全疑慮。

其次,道路安全方面,縣府要求完成路基改善工程,並由「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辦理道路崩塌調查及安全鑑定,確認周邊道路恢復穩定安全。

第三,施工期間的環境監測機制,須由社區代表、建商及專業技師三方共同確認監測方案,在取得共識後嚴格執行,持續監控周遭環境變化,避免施工影響鄰近居民。

第四,為保障受損住戶權益,縣府要求建商提撥新臺幣1億元作為鄰損賠償擔保金,並已於113年12月19日匯入新竹縣政府專戶,作為後續賠償協調的重要保障。

楊文科也提出三項質疑,表示若縣府有意護航建商,為何要主動將案件移送檢調、讓建案停工超過600天,並設下四道嚴格門檻,要求建商逐項完成才能申請復工。

他表示,法院判決已清楚認定,他未收受任何不法利益,也不存在利益交換或圖利情事,這不僅還給他個人清白,也證明縣府團隊當時每一項決策,都是以公共安全為最高考量。

楊文科最後表示,依法行政不應因政治操作而遭曲解,勇於任事也不應因社會情緒而受到不當指控。他感謝司法秉持證據還原事實,也感謝一路支持與相信他的鄉親,並強調自己從政以來始終秉持「無私無我、無愧於心」的信念,未來仍將持續依法施政,守護縣民權益與公共安全。

圖:新竹縣長楊文科/本媒體資料照片、林冬生 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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